在某些特定的公共场所任意聒噪任意污染 ,乃国人习非成是的“民俗”。
譬如,国人常常巷短里长,舌灿莲花,山峡开闸泄洪似的。倘若在公交车里一坐,往往掏出手机大模大样地在耳锅上煲着热线,直“炖”得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从此,机主就安心地一本正经地做起职业“主播”来。如果你到饭馆就餐,那同桌吃面条吞米线时,瞬间爆发出的“当量”,煞是惊天地泣鬼神!继而,无意识中,旁边无数台“抽汤机” 又弯着腰俯着首鞠躬尽瘁地在汤碗中忙碌着,一时长虹饮涧,气吞山河,令人目瞪口呆,“啖”虎色变。此时,你在“远地点”还好些,如不幸身处“近地点”,你平静的心情随时可能被“粥”际导弹击得粉碎。说客食客固然有声,小象大象当然无形了,周边本应安静的公共环境成了多余的声音的垃圾排泄的对象。尽管声者无心,听者却有意,每每遭遇此种“险”情,你是听不愿听,说不当说,想无法想,怨不能怨,诉不可诉,遁无处遁,心烦意乱中,你也只能无可奈何忍气吞声让成千上万只蚂蚁在你的耳朵里垒巢,暂时在这“民俗”里“垃圾”着。要在广场、超市、影院、街道,你还可以敬而远之,甚至对此可以当作民间表演的“话剧”或“相声小品”看。
那么,何故使国人能随遇而谈随欲而啖而又心安理得呢?
首先,公共道德无意识的沦落,法律法规的滞后。人为的噪声污染了公共环境。对这些损人不一定利己的行为,现在还无法可究,无规可矩。如果你喜欢在大街上溜狗,可能是你的自由。但,狗若在大街上“随便”咬人,你恐怕理当受到谴责,应该赔偿,甚至绳之以法吧。其次,民族优良传统的破坏和丢失。两千年前的《礼记·曲礼上》就教育人们:毋流歠(音绰,菜汤不可大口大口的喝),毋咤食(吃饭时不要发出咤咤的声响),毋嚃(音他)羹(不嚼菜,大口吞咽),毋歠醢(音海,不要大口大口地啖肉酱)。《礼记·少仪》又云:小饭而亟之,数噍(同“嚼”),毋口容(吃饭要小口小口地吃而很快地咽下去,食物在口中要多咀嚼,但,不要留在口中或鼓腮或咂嘴)。又譬如李白的《夜宿山寺》:“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就充分体现了古人的环保意识,在享受安静清洁的公共环境时,也体现了对前者的尊重和维护。只可惜这种教育后来出现了断层,特别是从“五·四”运动到“文化大革命”期间,在极端的“呐喊”“运动”中对传统文化的全盘否定,更是登峰造极,使得我们民族文化中的这些“精华”也荡然无存。一个还来不及在安静清洁和谐的公共环境中沉淀的社会、民族或个体,又怎么会自觉尊重维护公共环境的安静清洁和谐呢?又怎么可能把自己的修养和行为潜移默化地溶入环境的和谐安静清洁中去呢?尊重特定的公共场合的安静清洁和谐,就是尊重他人的合法享受公共环境的安静清洁和谐的权益,而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就是尊重我们自己。给他人以安静,还自己以清白,克己方能复礼,而复礼更能使我们恢复到人的本性中去。《礼记·乐记》又载:人生而静,天之性也。再次,学校对学生安静教育的长期“下岗”。从小学到大学,我国现行的教材里,很少有专门针对特定的公共场合,要求人们尽量保持“安静”这方面的教育。当然了,一个没有受过“安静教育”的教育者,期待他“安静”地教育出特定的公共场合的“安静者”,不过是缘木求鱼罢了。另外,我国现在还处在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转型的过渡期,那种田间垄上隔天隔地,放开嗓门高山作话筒深谷当音箱山歌式的谈话习俗,自然地沿袭下来,混入各种谈话中去。还有,凡事以“大”为尊为贵为富为强的心理在作祟。例如:大老粗,大跃进,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发雷霆,大动干戈,连屙屎都豪称着“大便”。其实,说话声音大做人未必就“大量”,进食声音小做事未必就“小器”。最后,个性的压抑。不自觉中人们在公共场合随时随地的以高声呼出高音呼进的方式,来宣示自己的存在,缓解生活的压力,不过是“弱者”的“示威”,似乎可以包容。但是,在特定的公共场合大声武气,毕竟会消耗体力,践踏公德,污染环境,破坏声态平衡,浪费农民伯伯的汗水。大庭广众下,食不语,笑不齿,从某方面讲,是我们自己在尊重自己。
随着教育的重视,法制的加强,视野的开阔,修养的提高,以及人们对“文明”取得更多的共识,这种由来已久的“民俗”,我相信也会寿终正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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