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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孔子的“以德为政”说开去
2008-09-18 点击量: 编辑:普兆萍 作者:田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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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的历史上,从远秦到近代,一些思想家、政治家和一些具有远见卓识的官员都主张“以德为政”。《尚书·太甲下》说:“德惟治,否德乱”,认为为政以德则治,不以德就乱。孔子强调用道德来治理国家,《论语·为政》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认为用道德来治理国家,自己就会像北极星辰一样,在一定位置上,众星就会环绕着它。何谓德?德的本字,也称异体字,书写为“惪”,上面一半为“直”,下面一半为“心”,系“得”的假借字,“得”则是“直”的假借义。汉代许慎在《说本解字》中阐述说:“惪”,外得于人,内得于己。从“心”,“直”声。很清楚,“德”的本字包含着“身”和“心”,“人”与“己”,“内”与“外”等多个方面。从今天心理学家的角度讲,是内在的认识、情感和外在的行为、意志等方面的统一体,包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既表现为人们的思想品质、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也表现出知、情、意、行等心理形式,是正己、修身、爱国、爱民、待人、清廉、勤政、秉公、尽职等的综合反映。
     
    在中国传统伦理的思想史上,倡导“为政以德”,以“礼义廉耻”作为国之四维来约束掌权者,主张“以修身为本”,认为“公正、廉洁”是当官者起码的品质。为官之本在于为官一场,造福一方;为官之理在于克己奉公,讲奉献;为官之德在于清廉;为官之义在于明法。今天,从发展观念上来认识和对待“为政以德”,就是用法律和法律化的道德来约束自己,廉政勤政,不以挟私为政,“法官事则不营私家,在公家则不言贷利”;法无规定则禁止,不得有任何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以天下为己任,有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建功立业的志向和愿望,像林则徐在《给内人家书》中说的那样:“以身许国,但求富国利民,与民除害。”简言之,就是要强化公仆意识、公民意识、法制意识,重视道德,讲究礼义,尊重贤者,使用能人,为政公开、公平、公正,秉公办事,不畏权贵,不凌弱小,法纪严明。
来源:《水钢报》200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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