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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判决伤了谁
2008-01-03 点击量: 编辑:普兆萍 作者:冰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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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12岁的小男孩,为救落水的伙伴而不幸遇难。可法院的判决结果下来后,其家庭竟要为此而承担其中70%的赔偿责任。这种判决,让小男孩的父母很受打击,同时这一事件也引起当地人们的广泛议论:“再看到有人遇到危难时,谁还愿见义勇为?” 这一真实故事,就发生在吉林农安县。而在事故发生后,被救孩子的母亲还如许说:“我们没有义务去安慰他们。”这不由让人想起这之前的一则新闻:丰都打工仔吴世昌在福建省石狮市勇斗歹徒不幸身亡,此举被认定是见义勇为,也被认定视同工伤。但他生前所在的建筑公司不服认定,将其家人告上法庭。这两则新闻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那就是见义勇为者的家庭都受到了很大伤害。
     
    见义勇为,是我们今天的社会正在大力所倡导的。日前,就见到一则新闻,说的是几被告因围观小偷溺毙而获刑。这则新闻很有破冰意义,说明见义不为也有可能获刑。如今,不少人都已经习惯了冷漠,对于不法不公现象,人们都已经习惯于冷眼做一个旁观者,以至使得见义勇为成了一种“稀奇资源”。就因这样,有的城市还专门设立了巨额奖励金来奖励这种行为。但这同时,见义勇为者“流血流汗又流泪”的现象却不断发生,这同时也让人心寒:“见义勇为,不做也罢。”很多时候,我们都在诘责见义不为现象,可在这则新闻里,面对法院作出的这一判决,让人还敢“轻易”地见义勇为吗?估计还是要踌躇一番的。
     
    法院的这种判决伤了谁呢?伤了好心人,也伤了整个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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