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在最初听到“汲取教训”这句话时,笔者确实被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对事故发生后进行的自我反省,以及对存在的缺点和问题进行整改的态度,深深地感动了。然而,在汲取教训后,类似的事故或安全险情仍时有发生,这不能不使人感到纳闷。 出了事故,教训如何汲取,该汲取什么样的教训?是否真正找出了发生事故的根源和存在的问题是关键。应该说,出了事故,汲取教训是理所当然的。问题是,把汲取事故教训的决心落实到实处,有的单位能做到,有的则不自觉地陷入了“汲取教训”的误区。 首先是有的单位只满足于口头上的宣传和认识。事故发生后,向上级写了思想检查,对职工进行了口头传达,对表面问题进行了整改,还制定了下一步的防控措施,就认为是汲取了教训。其次,有的单位出了事故总想捂盖子,千方百计想“瞒天过海”,对无法“瞒天过海”的,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再有者,对事故“三不放过”流于形式或执行不严。对事故的分析往往浮在表面,走过场。没有从全方位深层次上深挖事故发生的根源。加上对责任者的教育力度不够,出了事故后象征性地予以罚款,未达到教育提高安全素质的作用。 面对事故,无论是自己发生的,还是别人发生的,都不能掉以轻心。特别是对于前者,必须要本着标本兼治的原则,认真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分析制度,加大教育引导力度。深挖主观意识上的侥幸心理;认真检查整改在现场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漏洞。只有这样,才能说认真地汲取了事故的教训,我们的安全生产才能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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